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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Us 重要声明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未参与Global Covid Alliance Partners Group(简称“GCAP GROUP”境外组织)业务经营活动,对其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GCAP GROUP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其责任均由GCAP GROUP承担。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2022年9月30日
发布时间: 2022 - 0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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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关于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倡议书各分支机构,各会员企业: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35号),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积极响应通知要求,现向全行业发出如下倡议:      1、提高防范意识,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注意查询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  2、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  3、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  4、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或办公场所;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5、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6、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协会官网(www.capunp.org)、微信公众号(CAPUNP)正式文件为准,如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伪造我会文件、假冒我会名义开展活动,请立即向我会举报,举报电话:010-64097557。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2021年3月31日《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纪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政法委、党委网信办、...
发布时间: 2021 - 03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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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重要公告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2020年7月,经“大使之家(北京)品牌管理中心”申请,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设立“大使之家国际应急物资采购办公室”,旨在协调各国驻华使馆的采购需求,为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提供防疫物资供需信息精准匹配及代理进出口咨询服务促进工作,近期以来,我会陆续收到“大使之家(北京)品牌管理中心”负责人李云燕及相关人员以“大使之家国际应急物资采购办公室”对外签署协议,并向企业索要各种费用的行为,在此,我会特公告如下:一、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坚决杜绝少数单位或个人谋取不合法利益,“大使之家国际应急物资采购办公室”是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的下属机构,其日常活动遵照《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及《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章程》,对外不具有收费及签署协议的权力,同时,其日常活动需要报备我会秘书处。二、经研究决定,暂停“大使之家国际应急物资采购办公室”的活动,并禁止其出现任何对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及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如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会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协查处理。   三、未经我会同意,不得以“大使之家国际应急物资采购办公室”的名义举办会议、活动及接受捐赠;或向企业、个人、团体授牌、颁发证书或奖章;或向有关企业摊派及不当收费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20 - 12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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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重要声明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是中国官方对接联合国机构采购事务的唯一注册的全国性协会。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坚决杜绝少数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谋取不合法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国内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采购及服务的促进工作,经理事会议决议,我会特声明如下:   一、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将严格要求我会会员单位(含理事单位及副会长单位)及下设的分支或代表机构(含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代表处、对外联络机构等)的网站、公众号、微信、微博、刊物等,禁止出现任何对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及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对于以联合国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有关宣传材料事先未到我会秘书处备案),或从事境外资金来源不明的企业和个人,一经举报,我会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与联合国驻华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调查取证并确认,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会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协查处理。   三、对于未经我会同意,以“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名义...
发布时间: 2019 - 12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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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重要声明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坚决杜绝少数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谋取不合法利益,为进一步规范国内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采购及服务的促进工作,经理事会议决议,我会特声明如下:   一、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将严格要求我会会员单位(含理事单位及副会长单位)及下设的分支或代表机构(含二级分会、专业委员会、代表处、对外联络机构等)的网站、公众号、微信、微博、刊物等,禁止出现任何对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及对我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二、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对于以联合国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有关宣传材料事先未到我会秘书处备案),或从事境外资金来源不明的企业和个人,一经举报,我会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与联合国驻华机构及有关国际组织调查取证并确认,对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我会将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协查处理。   三、对于未经我会同意,以“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及接受捐赠;或向企业、个人、团体授牌、颁发证书或奖章;或向有关企业摊派及不当收费的行为,一经举报,我会将介入调查,如上述行为给我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我会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电话:010-64...
发布时间: 2019 - 06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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